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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章区消委会成功调解一宗房地产纠纷案

2021-02-19 18:07:53   点击:   来源:麻章区消委会
    近日,麻章区消委会接到12345市民服务热线转来的投诉,消费者黎先生反映:在2018年初购买了麻章房地产开发商的样板房,2018年12月交楼时发现此房存在质量问题,其中墙体变旧脱落,家具家电质量有问题,家具的材质差,家具已发霉,衣柜的板材不到半年即已变形,随后联系开发商要求整改,至今已过去一年多只是对墙体重新刷漆一下,家具问题仍未得到解决,其认为购房时该小区精装房的价格是每平方6000元左右,而他的房子的价格是每平方米7400元,多付了十多万,因此,要求整改家具问题时,必须物有所值。消费者多次和开发商协商未果,于是拨打12345求助。
    麻章区消委会接诉后,立即到现检查了解情况,发现情况属实,现场双方发生了意见争执,经麻章消委会的工作人员对此情况进行了细致和耐心的综合分析,经过努力调解,最终达成了一致协议:1、开发商给予更换沙发、、空调、餐厅的餐桌和餐凳、并将四个房的衣柜给予变为EO级万象生态板材。2、为消费者免去2018年12月1日至2020年5月30日期间产生的物业费和滞纳金。3、消费者黎某对协议负有保密责任,其他未约定事项按甲乙双方签订的《商品买卖合同》的约定执行。消费者表示满意,并对消委会的高效调解表示感谢。
    点评: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