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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质量惹纠纷 消费者赠匾谢消委(廉江市2019年案例)

2020-02-16 12:36:30   点击:   来源:廉江市消委会
        8月19日上午,车板镇茅坡仔村村民曹先生把一块写着“消费维权 为民解忧”的牌匾送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李向明主任的手中,感谢市消委会积极调解消费纠纷,为消费者曹先生挽回经济损失32600元。 
        2018年10月8日,曹先生在本市某混凝土公司以每方400元购买了31.5方混凝土用于浇筑自家房屋五楼楼面。然而浇筑40多天后,发现楼面出现不凝固现象,曹先生怀疑混凝土存在质量问题,遂要求经混凝土公司赔偿一切经济损失。但经混凝土公司认为不是混凝土的质量问题,应该是施工和养护方面出现问题,不同意赔偿。多次协商无果的情况下,曹先生无奈只有投诉到市消委会求助。接到投诉后,组织市建筑质量监测站一同派到曹先生的施工现场,对混凝土进行回弹检测,市建筑质量监测站检测结果出来后,结果为强度不合格。接着,市消委会联系消费者和商家双方当事人一道面对面现场调解。工作人员首先对消费者及商家讲解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同时通报了现场调查了解、资料证据的情况,让双方提出各自的意见及建议,明确相互的责任和义务。最终,在工作人员及双方当事人的共同努力下,自愿达成如下协议:1、混凝土公司赔偿曹先生32600元,作为加固补偿费用。2、消费者、商家双方对本次因混凝土质量问题而引起的责任不再追究对方。至此,该起消费纠纷得到了圆满解决。
        消费者曹先生对此事的处理结果非常满意,激动地说:“谢谢,市消委会和青平消委分会,为老百姓做了实实在在的好事,你们热情、真诚的办事态度,更是太难得了”。
(审核:李向明    撰稿:吴平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