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霞山区录塘消委分会高效调解获赞(2015年案例)

2016-01-27 23:03:00   点击:   来源:未知
        2015年8月25日,消费者朱女士因在国贸新天地某商店购买的某品牌手提电脑怀疑被使用过,不是新的电脑,在霞山区录塘消委分会的努力调解下终于得到圆满解决。 
         8月7日,市民朱小姐花费一万多元,在国贸新天地某商店购买了一台某型号的笔记本电脑,当场开机时发现电脑有被使用过的痕迹,但店铺经理却以厂检测为由,说被测试开机是正常的。回到家后,朱小姐觉得很不安心,便致电店里的销售人员,要求退换新电脑,但该公司不同意。 第二天,朱小姐致该公司的经理多次提出要退换新电脑,但经理表示当初给朱小姐的电脑就是全新未开封的新电脑,并以非质量问题不退换为由拒绝朱小姐退换新电脑的要求。当朱小姐提出不能退换新电脑就退货退款时,经理一再表示厂方发给他们的货就是这样的,不同意退换。8月10日,朱小姐所购买的电脑拿到该电脑品牌的官方指定检测中心检测,结果显示:该电脑电池在2015年5月已被使用。朱小姐深感不满,便前往霞山区消委会进行投诉。但不幸在路上跌倒,摔伤致脸部缝了数针、全身上下多处瘀伤,导致朱小姐不仅身受疼痛折磨,而且耽误了工作并花了 2000多元的医药费。摔伤初愈的朱小姐带着满肚子的委屈到霞山区录塘消委分会投诉该公司。
接到投诉后,霞山区录塘消委分会高度重视,首先联系了经营者。经营者和该品牌电脑总部派来的工程师对投诉问题进行了解释,由此朱小姐得知:为了防止出现“串货”的情况,该品牌电脑总部会派人在上一级经销商把电脑发配给下一级经销商的过程中进行抽检,也就是说有部分电脑会被抽到开机检验。针对工程师解释的抽检行为,工作人员致电该品牌电脑总部,该总部对“抽检行为是否导致销售使用过的电脑行为”不置可否。最后,经调解,8月25日,该公司同意为朱小姐办理电脑退货退款,并且愿意补偿3000元给朱小姐,双方表示对调解结果满意,并为霞山区录塘消委分会的高效调解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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