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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车“订金”拿不回消费者很着急(麻章2016年案例)

2017-02-09 10:07:01   点击:   来源:
        近日,麻章区消委会瑞云分会成功调解了一起预付汽车订金引起的消费纠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万元。
        5月1日,史女士到麻章广汽传褀4S店购买汽车,预订某品牌汽车,销售员表示在5月5日前不想购买可以退还订金。并通过刷卡交付订金2万元,有收据,后经过思考,决定退订。销售员同意在两天内退还订金,并以向财务申请需要为由收回收据。约定5月7日10:00再次联系,但史女士按约定时间致电时,工作人员以要跑腿费、要申请才知道是否能退还之类的理由拒绝退还。经数次与经销商交涉无果,只好拨打市民热线12345投诉,请求帮忙解决。接到市民电话投诉交办后,麻章区消委会瑞云分会的工作人员立即对此事进行调查了解。
        经工作人员多次与汽车经销商、消费者协商和调解,工作人员指出:预付的2万元是“订金”,并不是“定金”,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是应该退回的。经过努力,双方最终达成协议,汽车经销商同意退还2万元订金给消费者。
麻章区消委会提醒消费者,在购买汽车时,与汽车经销商签订协议,一定要详细了解购车协议(合同)中是否有退还订金的条款,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再决定购车。一定要保留支付凭证,以免出现财务纠纷。                                          麻章区消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