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牢记使命 创新作为 开启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新征程 湛江市消委会召开第六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2019-10-19 22:03:41   点击:   来源:
        3月7日,湛江市消费者委员会市市场监管局会议室召开第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会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两会”精神,总结了第委员会2018年工作,对2019年的市消委会工作进行了部署。

湛江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市消委会会长刘兵作了题为《牢记使命创新作为开启湛江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新征程》的工作报告。报告充分肯定市消委会和全委会组织过去一年来全面履行法律赋予的公益性职责取得的工作成效。刘兵指出,2018年,湛江市消委会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按照市场监管局党组任务要求,强化政治建设,严格依法履职,消费维权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进一步增强,为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作出了积极贡献,消委会的公信力、影响力得到显著提升。同时也要看到,消费市场不规范、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还很突出,消费者维权诉求日益丰富,维权方式更加多元,消委会工作还不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全市消委会组织和各委员单位要勇于担当、履职尽责,在新的起点上开启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新征程,不辜负市委政府的新期许以及广大消费者的新期盼。

刘兵指出,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全市各级消委会组织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深刻认识在新的发展阶段扩大消费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消委会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积极履职、不懈努力,充分发挥职责作用,积极参与消费者保护体系建设,努力当好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忠实维护者、消费维权社会共治的奋力推动者和消费环境建设的积极参与者。

刘兵强调,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新发展理念,认真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的公益性职责,强化服务消费者的宗旨意识,以改革创新激发维权潜力,以制度规范提升维权成效,以问题导向破解维权难题,以队伍建设提升维权水平,更好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服务高质量发展、服务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发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积极作用,为进一步改善消费环境、提振消费信心、激发消费潜力,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贡献力量,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市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市消委会常务副会长林红在主持会议时要求,全市场监管部门、各级消委会组织要认真学习领会刘兵会长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新发展理念,结合本地实际,落实好会议部署的各项工作,继续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继续改善消费环境,继续扩大居民消费,为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持久动力。

林红强调,要学深悟透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若干意见》的精神实质和深刻内涵,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优势,强化协作共治,共同把消费环境建设好;认真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的公益性职责,强化依法主动维权意识,不断推动消费维权工作取得新成效;在维权专业化上下功夫,更新维权理念,转变维权思路,进一步强化履职能力;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在各自领域要继续关心支持市消委会工作,支持消委会组织在消费维权中发挥更加充分的作用。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市消委会副会长刘宁西作了会议总结,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市消委会第六届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精神,进一步增强消费维权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要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效能,全面履行公益性职责,为营造放心消费环境发挥积极作用;要全面加强消协组织自身建设,进一步提升消费维权的能力和水平。

        市发改局霞山区消委会在会上做了工作经验交流。市消委会全体会员共约63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