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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接新时代新任务 更好服务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湛江市消委会召开第六届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

2019-10-19 01:00:08   点击:   来源:
        2018年38日,湛江市消费者委员会市工商局会议室召开第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市消委会会长刘兵同志,以及市消委会全体委员共约60人出席会议。会议总结评价2017年以来市消委会组织维权工作,对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做好2018年消费维权工作进行全面部署。会议对湛江市消委会组织2016—2017年度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

刘兵会长在会上作了题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努力开创新时代湛江委会工作新局面》的工作报告。报告充分肯定市消委会一年来的工作成效,全面分析新时代消费维权的新任务新挑战。刘兵指出,党的十九大报告深刻阐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强调要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这为我们做好新形势下的消费维权工作提供了科学的理论指导和根本遵循。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就要在消费领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断服务消费品质提升,不断促进高质量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促进湛江市发展贡献力量。

刘兵指出,全市各级消委会组织和各成员单位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不断创新消费维权工作体制机制。充分发挥消协社会组织优势,大力引导品质消费,使绿色、共享、文明、理性的品质消费观念深入人心。要巩固网络消费、老年消费教育活动成果,同时要引导更多消费教育资源向农村消费者倾斜,提高农村消费者的消费知识和维权意识。要注重研究新消费领域的新问题,利用行业技术优势,推动电子商务、个人信息保护、共享经济、预付式消费等重点难点领域的法律制度建设,为消费环境的优化提供良好法治支撑。要依法用好社会监督武器,善于利用大数据技术,加强对投诉信息的采集和深入分析,建立重大投诉预警机制,强化风险监测,为消费维权工作提供重要支撑。对于消费领域的顽疾问题,要强化约谈“回头看”工作,发挥好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要认真总结消费民事公益代理诉讼实践经验,从技术层面不断完善公益代理诉讼的程序、方法和适用范围,发挥公益代理诉讼利剑作用。要适应新时代新任务要求,加强消委会组织建设和维权队伍建设,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打造一支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有担当、懂政策、敢作为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市工商局局长、市消委会常务副会长林红同志在会议总结中要求,全市消委会组织和各成员单位要深入学习这次会议精神,按照刘兵会长工作报告的要求,抓好维权基础,强化制度体系建设;抓好机制创新,强化维权社会效果;抓好履职重点,强化破解消费顽疾;抓好联动配合,强化提升维权水平。工商部门要持续加强对消委会组织的支持,推进保护消费者权益法规建设,协助消委会组织推动履职保障建设和队伍建设,切实维护好消费者合法权益,更好服务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