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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湛江市消费者委员会第六届委员会组成的说明

2016-11-18 15:50:29   点击:   来源:
各位委员:

湛江市消费者委员会成立以来,在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的关怀下,在各有关单位的支持下,各委员及常设办事机构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工作,在促进我市民主与法制建设、维护社会稳定、改善消费环境、坚持消费引领,以消费升级带动产业升级,以及提高人民生活质量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结合新《消法》的要求,市消委会第五届文员会对筹备第六届委员会做了大量工作,现就有关第六届委员会的组成情况作如下说明:

一、第六届委员会组成的指导思想

贯彻新《消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

二、第六届委员会组成的基本原则

1、坚持精简高效,提高议事能力的原则。既注重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社会广泛性,又注重工作实效性。在注重实效的基础上,广泛联合社会各有关方面加入到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中来。

2、坚持消费维权的社会性和专业化的原则。增加了新闻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员的名额。

三、第六届委员会委员的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2、热爱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能够为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的发展贡献力量;

3、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四、第六届委员会名誉会长、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常务委员、委员组成单位情况说明

第六届委员会委员单位的构成,按照前述的基本原则,在第五届委员会的基础上进行了相应的调整。第六届委员会委员的构成单位和具体人选,是在相关单位推荐的基础上形成的。会长经市政府推举,常务副会长、秘书长人选,经市工商局党组推举,从常务委员中提名产生。

1、第六届委员会拟设会长1名,常务副会长1名,副会长9名。会长由市政府派员出任。常务副会长由市工商局派员出任。副会长分别由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卫生局、市建设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房地产管理局派员出任。

2、秘书长:第六届委员会设秘书长1人,副秘书长5人。

3、常务委员:其中,政府部门常务委员33人,新闻媒体常务委员4人;社会各界常务委员13人。

4、委员:第六届委员会有委员单位47个,委员64名。其中,市政府部门委员34人,新闻媒体委员4人,社会各界委员13人,各县(市、区)消费者委员会委员1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