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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赞!广东这位法官荣获“2018年度全国最美消费维权人物”称号

2019-03-31 13:04:50   点击:   来源:广东消委会 3月15日
中国消费者协会在京公布了全国“2018年度最美消费维权人物”名单。经过层层筛选,由广东省消委会发掘、推荐的候选人——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韩方,作为广东唯一代表成功入选。

我们一起来了解

广州中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韩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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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方法官是我省多宗消费民事公益诉讼的主审法官,审理了全国首宗共享单车公益诉讼和制售假盐公益诉讼,突破性支持了惩罚性赔偿诉讼请求,推进了国内消费民事诉讼的司法实践。

 

广东省在国内突破性地取得赔偿性公益诉讼的成功背后,凝聚着消委会、法院、检察院和律师等各方面共同努力。韩方法官及其团队先后审结的“小鸣单车”案公益诉讼和4宗“假盐”系列公益诉讼案对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具有深远意义。“小鸣单车”案作为全国首宗胜诉的共享单车公益诉讼案,通过司法判决给其他共享企业划出了“红线”,有效推动共享经济营销模式科学化、合理化,实现行业规范有序、健康长远发展,给消费者提供安全放心的消费体验和无忧的维权保障。而“假盐”系列公益诉讼案的则是消协组织关于公益诉讼的赔偿性诉求首次获得法院支持,开创全国先河,具有里程碑式的重要意义,判罚的赔偿金超百万也开创记录,有力地发挥了公益诉讼在严惩犯罪、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利器”作用。

“寻找最美消费维权人物活动”意义重大
 

“寻找最美消费维权人物活动”是中消协带领全国消协组织一起创建的维权品牌活动,已连续开展多年,对鼓舞社会各界的维权积极性发挥了重要作用。广东消委会积极开展相关工作,深入发掘代表我省维权事业风貌的优秀人物典型,详细总结他们在维护消费者权益过程中的感人事迹,并积极向中消协推荐。在配合做好全国“最美消费维权人物活动”组织推荐工作的同时,广东省消委会在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指导下,联合主流媒体、各市消委会,面向基层一线,面向社会,组织开展了“寻找广东最美消费维权人物”活动,以此推动我省消费维权协同共治的良好局面。经过人物推荐、筛选审核、网络投票、评委会审议及社会公示环节,确定了10名“2018年度广东最美消费维权人物”,韩方是其中的代表。

 

下一步,广东省消委会将继续深入开展“最美消费维权人物”系列活动,通过对优秀人物的持续宣传,发挥先进模范的示范引领作用,使“最美消费维权人物”成为弘扬消费维权公益精神,增强消费维权的光荣感、荣誉感和使命感,凝聚更加广泛的社会力量投身消费维权事业的有力抓手,成为广东消委会系统一个新的消费维权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