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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2021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教育活动方案

2021-03-09 15:06:59   点击:   来源: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是百姓最为关注和期盼的重要时节,也是每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关键节点。为全面贯彻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中国消费者协会的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场监管局的部署要求,策划组织好广东2021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消费维权和宣传纪念活动,充分发挥“3·15”对于扩大消费维权影响、凝聚消费维权合力、弘扬维权正能量的积极作用,现制定以下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关于全面促进消费、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以2021年消费年主题为主旨,以唱响主旋律、弘扬正能量为导向,把牢“3·15”的契机,充分利用各类媒体资源,积极采取百姓喜闻乐见的形式,联动全省消委会和社会各界,全方位、多层次开展“3·15”消费维权和宣传教育系列活动,不断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影响力。

二、活动主题

守护安全 畅通消费

三、活动方式

按照“电视有影像、广播有声音、报纸有文章、网络有专题、场所有氛围、线下有活动”的融媒体宣传思路,积极发挥主流媒体、新媒体、自媒体等媒介作用,通过权威发布、专题策划、直播互动、指导晚会等多元方式,运用视频、图片、海报、文字、声音、公益广告等宣传载体,多渠道、多样化加强本年度“3·15”宣传教育,广泛宣传我省消费维权工作成效,传播文明、健康、理性的消费理念,传递消费维权正能量。

四、具体内容

)开展我省“放心消费创建”活动专题宣传
与中国消费者报社、广东经济科教频道等主流媒体合作,走进基层一线,积极收集和挖掘当地在“放心消费创建”活动中采取的有效措施,取得的社会效果,并精选具有代表性和典型性的人物和事迹进行重点拍摄记录。“3·15”前,争取在《中国市场监管报》《中国消费者报》《南方日报》《羊城晚报》等媒体上推出相关报道;在广东经济科教频道推出连续专题报道,并形成专题宣传片,通过广东“3·15”晚会等渠道展播。
(二)开展“互联网+3·15”线上宣传
与字节跳动公司合作,在今日头条开设“3·15”宣传专栏;在抖音发起话题,通过全省消委会发动社会各界拍摄上传短视频。与“南方+”合作,开通南方号并开设“3·15”主题专栏,于3月初联合推出消费维权线索征集活动,并于“3·15”前推出专题特别节目,邀请专家和维权人士上线南方号,进行普法教育和维权指导。通过本会官方主页、官方微信、微博等主要宣传阵地,联动全省消委会,开展“锦旗飘扬,消委风采”短视频宣传活动。
(三)发布广东消费投诉年度分析报告
总结全省2020年消费投诉情况,梳理当年消费领域的重点难点问题,并加以剖析,了解掌握我省消费发展新趋势、新问题,为各级部门出台相关政策依据提供参考。
(四)评选并发布“广东十大消费维权典型案例”
在全省范围内广泛征集评选2020年度“广东十大消费维权典型案例”,邀请法律专家进行点评和维权提示,并对外发布,营造全社会诚信经营、理性维权、科学消费的活动氛围,打造良好放心消费环境。
(五)开展“3·15”公益广告宣传
根据省局部署,提供公益广告海报、标语和口号等宣传素材,同时充分利用电视、电台、报纸和网站等各种媒介,开展公益广告宣传活动,向社会宣传市场监管和消费维权工作。同时,“3·15”当天在今日头条、抖音播放公益开屏广告,进一步扩大“3·15”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
(六)印制年主题海报及“3·15”宣传资料
为营造良好宣传氛围,围绕2021年度消费年主题,以及广东放心消费创建工作,设计和制作一批宣传海报、“3·15”宣传册子和宣传小物件,作为“3·15”宣传资料在公共场所张贴,在办事窗口或消费教育活动场所派发,同时提供给各地消委会和基层市场监管部门使用。
(七)配合省局“3·15”新闻宣传工作
根据省局统一部署安排,参与省局、省消委会联合召开的“3·15”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发布全省投诉分析报告、十大典型案例等重要信息,推动全社会形成消费安全共识,提振消费信心、激发消费潜能。同时,全力配合省局做好“3·15”期间新闻宣传联动、信息发布联合、投诉纠纷处理等各项工作。

(八)开展粤澳消费教育活动联合澳门消委会在澳门举办消费教育活动,向澳门消费者普及内地法律及购房知识,进一步深化粤澳消费维权合作,保障两地消费者合法权益。
(九)指导举办广东“3·15”晚会
作为指导单位,参与广东广播电视台举办2021年广东“3·15”晚会。帮助晚会主办单位找准宣传主题和重点,提供晚会宣传素材,配合完成录制工作。  
(十)指导各地消委会开展“3·15”活动
通过下发通知、沟通联系等方式,指导各地消委会,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充分利用现有资源,联合社会各界力量,深入开展“3·15”宣传教育活动,提高依法维权消费意识,营造安全放心、和谐互惠的消费环境。

五、活动组织

()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3·15”宣传教育系列活动是社会各界及舆论媒体高度关注的品牌活动,同时也是展现消协组织良好精神风貌、宣传消费维权工作的重要平台,省消委会将全面落实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中消协、省市场监管局关于“3·15”活动的有关要求,根据形势发展变化情况,按照活动方案安排,做好“3·15”宣传教育各项工作。同时对各市进行工作指导,明确工作要求,落实工作责任,全面开展各项宣传活动。
()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省消委会将根据此方案制定“3·15”工作安排表,对各项宣传工作进行分工、分步,具体对工作事项、推进步骤、完成时限、负责部门、责任人、负责领导等进行明确,各部门人员严格依照安排表分步实施,确保每项工作落实到位。
()全面部署,分步实施
“3·15”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工作从1月中下旬正式启动,到3月底结束,为期2个月。共分为三个阶段:活动筹备期(1月20日到3月4日),主要完成活动方案制定报批,联系组织相关部门、准备材料资料等;活动集中期(3月5日到3月15日),按照方案安排开展各项宣传教育活动;活动后期(3月16日到3月31日),主要跟进完成未实施活动,汇总活动宣传报道情况,完成活动整体情况总结等工作。
 
 
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
  2021年2月24日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是百姓最为关注和期盼的重要时节,也是每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关键节点。为全面贯彻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中国消费者协会的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场监管局的部署要求,策划组织好广东2021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消费维权和宣传纪念活动,充分发挥“3·15”对于扩大消费维权影响、凝聚消费维权合力、弘扬维权正能量的积极作用,现制定以下活动方案。

  •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关于全面促进消费、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以2021年消费年主题为主旨,以唱响主旋律、弘扬正能量为导向,把牢“3·15”的契机,充分利用各类媒体资源,积极采取百姓喜闻乐见的形式,联动全省消委会和社会各界,全方位、多层次开展“3·15”消费维权和宣传教育系列活动,不断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影响力。
二、活动主题
守护安全 畅通消费
三、活动方式
按照“电视有影像、广播有声音、报纸有文章、网络有专题、场所有氛围、线下有活动”的融媒体宣传思路,积极发挥主流媒体、新媒体、自媒体等媒介作用,通过权威发布、专题策划、直播互动、指导晚会等多元方式,运用视频、图片、海报、文字、声音、公益广告等宣传载体,多渠道、多样化加强本年度“3·15”宣传教育,广泛宣传我省消费维权工作成效,传播文明、健康、理性的消费理念,传递消费维权正能量。
四、具体内容
)开展我省“放心消费创建”活动专题宣传
与中国消费者报社、广东经济科教频道等主流媒体合作,走进基层一线,积极收集和挖掘当地在“放心消费创建”活动中采取的有效措施,取得的社会效果,并精选具有代表性和典型性的人物和事迹进行重点拍摄记录。“3·15”前,争取在《中国市场监管报》《中国消费者报》《南方日报》《羊城晚报》等媒体上推出相关报道;在广东经济科教频道推出连续专题报道,并形成专题宣传片,通过广东“3·15”晚会等渠道展播。
(二)开展“互联网+3·15”线上宣传
与字节跳动公司合作,在今日头条开设“3·15”宣传专栏;在抖音发起话题,通过全省消委会发动社会各界拍摄上传短视频。与“南方+”合作,开通南方号并开设“3·15”主题专栏,于3月初联合推出消费维权线索征集活动,并于“3·15”前推出专题特别节目,邀请专家和维权人士上线南方号,进行普法教育和维权指导。通过本会官方主页、官方微信、微博等主要宣传阵地,联动全省消委会,开展“锦旗飘扬,消委风采”短视频宣传活动。
(三)发布广东消费投诉年度分析报告
总结全省2020年消费投诉情况,梳理当年消费领域的重点难点问题,并加以剖析,了解掌握我省消费发展新趋势、新问题,为各级部门出台相关政策依据提供参考。
(四)评选并发布“广东十大消费维权典型案例”
在全省范围内广泛征集评选2020年度“广东十大消费维权典型案例”,邀请法律专家进行点评和维权提示,并对外发布,营造全社会诚信经营、理性维权、科学消费的活动氛围,打造良好放心消费环境。
(五)开展“3·15”公益广告宣传
根据省局部署,提供公益广告海报、标语和口号等宣传素材,同时充分利用电视、电台、报纸和网站等各种媒介,开展公益广告宣传活动,向社会宣传市场监管和消费维权工作。同时,“3·15”当天在今日头条、抖音播放公益开屏广告,进一步扩大“3·15”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
(六)印制年主题海报及“3·15”宣传资料
为营造良好宣传氛围,围绕2021年度消费年主题,以及广东放心消费创建工作,设计和制作一批宣传海报、“3·15”宣传册子和宣传小物件,作为“3·15”宣传资料在公共场所张贴,在办事窗口或消费教育活动场所派发,同时提供给各地消委会和基层市场监管部门使用。
(七)配合省局“3·15”新闻宣传工作
根据省局统一部署安排,参与省局、省消委会联合召开的“3·15”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发布全省投诉分析报告、十大典型案例等重要信息,推动全社会形成消费安全共识,提振消费信心、激发消费潜能。同时,全力配合省局做好“3·15”期间新闻宣传联动、信息发布联合、投诉纠纷处理等各项工作。

  • 开展粤澳消费教育活动
联合澳门消委会在澳门举办消费教育活动,向澳门消费者普及内地法律及购房知识,进一步深化粤澳消费维权合作,保障两地消费者合法权益。
(九)指导举办广东“3·15”晚会
作为指导单位,参与广东广播电视台举办2021年广东“3·15”晚会。帮助晚会主办单位找准宣传主题和重点,提供晚会宣传素材,配合完成录制工作。  
(十)指导各地消委会开展“3·15”活动
通过下发通知、沟通联系等方式,指导各地消委会,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充分利用现有资源,联合社会各界力量,深入开展“3·15”宣传教育活动,提高依法维权消费意识,营造安全放心、和谐互惠的消费环境。
五、活动组织
()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3·15”宣传教育系列活动是社会各界及舆论媒体高度关注的品牌活动,同时也是展现消协组织良好精神风貌、宣传消费维权工作的重要平台,省消委会将全面落实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中消协、省市场监管局关于“3·15”活动的有关要求,根据形势发展变化情况,按照活动方案安排,做好“3·15”宣传教育各项工作。同时对各市进行工作指导,明确工作要求,落实工作责任,全面开展各项宣传活动。
()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省消委会将根据此方案制定“3·15”工作安排表,对各项宣传工作进行分工、分步,具体对工作事项、推进步骤、完成时限、负责部门、责任人、负责领导等进行明确,各部门人员严格依照安排表分步实施,确保每项工作落实到位。
()全面部署,分步实施
“3·15”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工作从1月中下旬正式启动,到3月底结束,为期2个月。共分为三个阶段:活动筹备期(1月20日到3月4日),主要完成活动方案制定报批,联系组织相关部门、准备材料资料等;活动集中期(3月5日到3月15日),按照方案安排开展各项宣传教育活动;活动后期(3月16日到3月31日),主要跟进完成未实施活动,汇总活动宣传报道情况,完成活动整体情况总结等工作。
 
 
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
  2021年2月24日